跳到主要內容
支援知識庫

Intel® 乙太網路 Optic & Cable 產品的有限保固

內容類型: 保固與 RMA   |   文章 ID: 000026529   |   最近查看日期: 2025 年 03 月 03 日

INTEL® 保固、支援和服務的條款與細則

INTEL® ETHERNET OPTIC & CABLE 產品
本 Intel® 保固、支援和服務條款與細則(簡稱「服務條款與細則」)適用於 Intel 提供給原始最終使用者(簡稱「客戶」)的保固與支援服務,這些使用者是直接向 Intel Corporation(簡稱 Intel)或直接向 Intel 的授權轉銷商或代理商(簡稱「授權銷售方」)購買Intel® 乙太網路 Optic & Cable 產品(簡稱「產品」)的消費者。除非 Intel 另有書面同意,否則客戶提出的產品保固和支援服務請求將僅根據此處的條款與條件被接受,儘管任何預先列印的客戶採購訂單或類似訂單檔中包含或引用了任何條款或條件。除了本服務條款與細則、授權轉銷商的購買協定或銷售條款與細則中規定的範圍外,或者在沒有此類文件的情況下,Intel 位於 /content/www/us/en/legal/terms-of-use.html 的銷售條款與細則將管轄產品的保固和支援服務。Intel 保留隨時變更 Intel 銷售條款與細則以及這些服務條款與細則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停止為產品提供保固與支援服務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也無需承擔任何責任。這些服務條款與細則不適用於直接或間接向 Intel 購買的定製產品。

  1. 有限保固:
    1. 1.1 - Intel 保證在交付時,如果使用得當,產品不會有材料和做工上的瑕疵,並且自發貨之日起 3 年內實質上符合 Intel 公佈的規格(「有限保固期」),或 Intel 同意延長此類有限保固期的更長期限(「延長保固期」), 除非 (A) 在交貨時有效的 Intel 價目表中指定了不同的保固聲明;(ii) 在產品包裝上;或 (iii) 根據 Intel 的報價,或 (B) 由於 Intel 自行決定終止產品,保固範圍提前終止。請參閱下方有關產品的更多保固範圍詳細資訊。
      Intel® 乙太網路 Optic & Cable 產品
      保固涵蓋期 自發貨之日起 3 年內
      可用的延長保固期
      運輸和包裝
      軟體/韌體更新 不適用
    2. 1.2 - Intel 可能會要求客戶提供有效的產品購買證明,以此作為在有限保固期內獲得權益的條件。有限保固僅適用於原始最終用戶購買者,不得轉讓。前述保證的任何偏離或例外應僅由 Intel 授權代表以書面形式提出方為有效,並且任何員工、轉銷商、代理商或第三方均無權修改上述保固。
  2. 非 Intel 產品。由 Intel 或授權銷售方提供給客戶的任何非 Intel 品牌或第三方產品均按「原樣」提供,沒有任何形式的保證。
  3. Intel Customer Support.
    1. 3.1 - 支持服務。在有限保固期內,Intel Customer Support或 ICS 將免費向客戶提供某些支援服務,包括協助客戶提供技術支援和疑難解答(「支援服務」)。Intel 沒有義務提供支援服務,直到 Intel 或授權銷售方收到全額產品付款。除非 Intel 另有書面協議,否則 Intel 沒有義務在客戶所在地提供現場支持服務。關於任何第三方支援的肯定性聲明對 Intel 不具有約束力。支援服務可能不適用於所有客戶或在所有國家和地區。請聯繫ICS或訪問 /content/www/tw/zh/support.html 瞭解有關禁止或限制實體或國家/地區的更多資訊。
    2. 3.2 - 要求保固外支持服務。在客戶的有限保固期到期后,Intel 保留對支援服務收費的權利。Intel 還保留對客戶要求的超出本服務條款與細則範圍的服務、維護、支援或其他活動進行收費的權利。
    3. 3.3 - 排除的服務。支援服務明確排除由於以下原因而需要的軟體維護、培訓、預防性維護或任何硬體維護、服務、維修或更換零件:
      • 事故、故意破壞、疏忽、濫用或誤用,包括未能按照 Intel 的電源、環境和其他規範作與維護產品。
      • 產品外部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電源故障或故障(例如電湧)或空調,產品外部火災引起的損壞,水損壞,環境污染或由於正常使用產品以外的任何原因引起的損壞。
      • 重新製造或翻新產品,除非獲得 Intel 特別授權。
      • 移動、拆卸/重新安裝產品。
      • 除 Intel 或 Intel 授權的服務供應商以外的人員對產品進行的更改、修改、維修或維護。
  4. 保固補救措施
    1. 4.1 - 客戶保固索賠。在客戶根據第 1 節提出有效的保修索賠之前,客戶必須首先與 ICS 聯繫以解決問題。如果按照ICS的疑難解答和問題解決程式,ICS 確定產品可能有瑕疵,則Intel將在ICS做出此類決定後的合理時間內,選擇以下補救措施之一:(i) 進階保固更換(定義見第4.2節);(ii) 將授權銷售方帳戶中有瑕疵產品的購買價格記入授權銷售方帳戶中,或 (iii) 如果該客戶直接向 Intel 購買而非透過授權銷售方購買,則將客戶帳戶中有瑕疵產品的購買價格記入客戶帳戶。Intel 可自行決定使用新的、整修的或翻新的更換零件來對其產品進行任何保固更換。
    2. 4.2 - 進階保固更換。對於 Intel 已授權客戶或授權銷售方退貨並被 Intel 指定為進階保固更換 (“AWR”) 產品的產品,客戶或授權銷售方(視情況而定)必須在收到更換產品後的三十 (30) 天內,依照 ICS 提供的運送指示退回有瑕疵的產品或零件,以維持有限保固或延長保固, 如適用。如果客戶未能在收到此類更換品后的三十 (30) 天內將有瑕疵的產品退回 Intel,或者退回的產品並非由 Intel 自行決定的正品,或者如果 Intel 收到有瑕疵的零件,並且明顯有運送上的損壞,Intel 可以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包括但不限於,以授權銷售方當時的標價為更換產品開具發票給客戶,如果客戶直接從 Intel 購買產品,則以 Intel 當時的標價向客戶開具發票。此外,AWR 權益可能會被終止或撤銷,並且 Intel 可能會暫停支援服務,而不會給您任何補償或折抵,直到該問題已解決使 Intel 滿意為止。
    3. 4.3 - 其他需求。 沒有有效的 AWR 編號,不得退回任何指定為 AWR 產品的產品,並且 AWR 編號必須顯示在運送容器的外部。如果退回的產品或元件沒有 AWR 編號,則 Intel 可以拒絕貨件並將材料退還給寄件人,費用由寄件人承擔。此外,退回的無瑕疵產品、不屬於第 1 節規定的保固範圍或包含遺失或損壞零件的產品,更換的產品將按照授權銷售方當時的標價向客戶開具發票,如果客戶直接向 Intel 購買產品,則為 Intel 當時的標價。此外,AWR 權益可能會被撤銷,並且 Intel 可能會終止或暫停支援服務,而不會給您任何補償或折抵,直到該問題已解決使 Intel 滿意為止。客戶將負責正確包裝退回的產品,並對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壞負責。客戶有責任確保產品完整無缺地退回 Intel。Intel 保留向客戶要求所有產品退貨之交貨證明的權利。
    4. 4.4 - 運輸;包裝。Intel 將為 AWR 支付運輸費用,併為已退回的有瑕疵產品和更換的裝置提供預付的運送標籤。Intel 通常提供隔日送貨;但是,實際運輸時間可能會因 Intel 無法控制的因素而異。
    5. 4.5 - 專屬補救措施。本第 4 節陳述了客戶對產品的唯一和專屬補救措施,以及 Intel 的唯一和專屬責任。在任何情況下,INTEL 或其授權的銷售方均不對與保固索賠相關的任何貨幣損失或其他費用負責,無論是更換還是修理產品,包括勞務、安裝或其他由客戶承擔的費用,尤其是與拆卸或更換已焊接或以其他方式永久固定在任何印刷電路板上的任何產品相關的任何費用。在任何情況下,INTEL 或其授權銷售方均不對任何後果性、偶發性或特殊損害(包括利潤損失、數據丟失或信譽喪失)向客戶負責。
  5. 保固限制
    1. 5.1 - Intel 不提供或訂立任何條件、保固或其他條款,以使產品(包括此類產品中嵌入的任何固件)具有:故障安全;工作無中斷或錯誤;或沒有設計瑕疵或錯誤,被 Intel 指定為「勘誤」,包括可能導致產品(或此類產品中嵌入的任何韌體)偏離已發佈規格的「勘誤」。Intel 可自行決定指定「勘誤表」,包括在產品交付後或客戶提出保固索賠后。
    2. 5.2 - Intel 不就以下原因引起的瑕疵情況或不合格提供或訂立任何條件、保固或其他條款:(i) 濫用、不正確安裝、處理不當、疏忽、意外或濫用任何產品;(ii) 任何產品的維護或校準不當或不充分;(iii) 因將任何產品合併或組合到任何其他產品、服務或系統中而導致的錯誤;(四) 互作性;或 (v) 未能應用 Intel 提供的修改、更正、更新或變通辦法,以糾正有瑕疵的情況或不合格之處。
    3. 5.3 - Intel 不提供或訂立任何條件、保固或其他條款:(i) 因病毒、感染、蠕蟲或非 Intel 開發或引入的類似惡意代碼而導致的產品故障或其他錯誤;(ii) 任何產品都將防範所有可能的安全威脅,包括第三方的故意不當行為;(iii) Intel 序號已被移除或污損;(iv) 直接或間接用於支持美國或其他國家出口法規禁止的活動的產品;(v) 針對最新美國出口排除清單上所列各方使用的產品;(vi) 針對已搬遷到受美國貿易禁運或限制的國家/地區的產品;或 (vii) 針對從 Intel 或授權銷售方以外的任何實體購買的產品。Intel 對任何因(丟失)數據或系統丟失或被盜,或因客戶使用 Intel 的電子訂購或交易系統或應用程式而造成的(或歸因於)系統停機或服務中斷,或因使用產品而引起或導致的任何其他損害,概不負責。
  6. 保固免責聲明上述保證、條件、其他條款和補救措施代替任何其他保證、條件、其他條款和補救措施,無論是明示、暗示或法定的,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適銷性、適用於任何特定用途、不侵權的任何保證,或因交易過程、貿易使用、提案、規格或樣本而產生的任何保證。如果 INTEL 無法合法地否認法定或隱含的保證,則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所有此類保證的持續時間均應限於這些條款與細則中的明示保證和支援服務期間。INTEL 從未認定或授權任何人為其承擔任何其他責任。除產品包裝中隨附的最終用戶產品保固外,這些保固、條件和補救措施僅提供給 產品的原始最終使用者購買者 ,不受任何第三方的轉讓、移交或轉手所約束,任何嘗試的轉讓或移交均無效。
  7. 數據與隱私。客戶的唯一責任是備份客戶的數據,並確保在支援任何產品之前,其所有數據和檔都經過適當的複製和記錄。INTEL、其授權轉銷商或任何其各自的服務供應商均不對任何產品、硬體、軟體或媒體中包含的任何機密或私密資訊或數據承擔任何責任。當產品為 INTEL、其授權銷售方或任何其各自的服務供應商持有時,由於其對此類數據的任何損害或損失,INTEL、其授權銷售商或任何其各自的服務供應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INTEL、其授權轉銷商或任何其各自的服務供應商對於製造產品時,除 INTEL 安裝的軟體以外的任何程式或數據的備份、儲存、卸除、恢復、復原或重新安裝,概不負責。
  8. 有限責任。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在任何情況下,INTEL 或其授權轉銷商均不對任何後果性、偶發性、懲罰性或特殊性損害(無論是可預見的還是不可預見的)向客戶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數據丟失或信譽喪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因這些服務條款與細則引起的任何索賠,INTEL 的最大責任將不超過客戶針對支援服務而向 INTEL 支付的費用(若有)。
    這些服務條款與細則賦予客戶特定的法律權利。客戶可能還擁有其他權利,這些權利可能因州而異或因國家/地區而異。這些服務條款與細則的部分排除或限制可能不適用於客戶。建議客戶查閱適用的州或國家/地區法律,以全面確定客戶的權利。
  9. 一般條款
    1. 9.1 - 智慧財產權。Intel 擁有與產品的設計以及與 Intel 在執行這些服務條款與細則時開發的任何軟體、韌體、知識或其他技術有關的所有權利、擁有權和利益,並擁有與之相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
    2. 9.2 - 不可抗力因素。 Intel 對由於不可預見的情況或超出 Intel 合理控制範圍的原因而未能履行本服務條款與細則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大自然的行為、戰爭、騷亂、禁運、民事或軍事當局的行為、恐怖主義或破壞行為、電子病毒、蠕蟲或損壞微碼、 Intel 供應商供應不足或交貨延遲、火災、洪水、地震、事故、罷工、輻射、無法確保運輸安全、通訊或電氣線路、設施、燃料、能源、人工或材料故障。
    3. 9.3 - 完整協定。這些服務條款與細則是 Intel 與客戶之間對產品的保固與支援服務的完整且整體的理解,並取代之前就此問題達成的所有書面或口頭協定、建議、陳述、聲明或理解。對這些服務條款與細則的任何放棄、修改或修正僅在以書面形式並由 Intel 授權代表簽字後才有效。
    4. 9.4 - 管轄法律。這些服務條款與細則將受Delaware州和美國法律的管轄,儘管其法律條款有衝突,並且《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將不管轄這些服務條款與細則。客戶不可撤銷地同意,美國Delaware州法院將具有排他性管轄權,以解決因本服務條款與細則或其主題或形式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客戶放棄對法律選擇、管轄權和地點選擇的任何異議。
    5. 9.5 - 可分割性。如果本服務條款與細則中的任何條款全部或部分無效,則其餘條款或其部分的有效性不受影響。
    6. 9.6 - 繼續有效。第 2、4.5、5、6、7、8 和 9 節應在任何有限保固或支援服務終止或期滿後繼續有效。

相關產品

本文章適用 45 產品。
適用於 OCP* 3.0 的 Intel® 乙太網路介面卡 X710-DA2 適用於 OCP 的 Intel® 乙太網路伺服器介面卡 X710-DA2 Intel® 乙太網路伺服器介面卡 I210 系列 Intel® 乙太網路介面卡 X710 Intel® 乙太網路網路介面卡 XXV710-DA2 適用於 OCP 3.0 的 Intel® Ethernet Network Adapter X710-T2L Intel® Gigabit CT 桌上型介面卡系列 適用於 OCP* 3.0 的 Intel® 乙太網路介面卡 I350-T4 Intel® Gigabit ET 四埠伺服器介面卡 Intel® 乙太網路網路介面卡 XXV710-DA1 for OCP Intel® 乙太網路網路介面卡 X710-T4L Intel® 乙太網路網路介面卡 XXV710-DA2 適用於 OCP 3.0 的 Intel® Ethernet Network Adapter X710-T4L Intel® 乙太網路交集網路介面卡 X710-DA2 適用於 OCP* 3.0 的 Intel® 乙太網路介面卡 X710-DA4 Intel® 乙太網路介面卡 X722 Intel® 乙太網路交集網路介面卡 XL710-QDA2 Intel® 乙太網路伺服器介面卡 I210-T1 Intel® Gigabit EF 雙埠伺服器介面卡 Intel® 乙太網路交集網路介面卡 X710-DA4 Intel® Gigabit VT 四埠伺服器介面卡系列 Intel® 乙太網路交集網路介面卡 XL710-QDA1 Intel® 乙太網路網路介面卡 I350 系列 Intel® 乙太網路交集網路介面卡 X710-T4 Intel® 乙太網路伺服器介面卡 I350-F4 Intel® 乙太網路伺服器介面卡 I350-T2 Intel® 乙太網路伺服器介面卡 I350-T4 Intel® 乙太網路伺服器網路卡 I340 系列 Intel® Gigabit ET2 四埠伺服器介面卡 Intel® Gigabit CT 桌上型介面卡 Intel® 乙太網路網路介面卡 X710-T2L Intel® 乙太網路聚合式網路介面卡 X710 Intel® Gigabit ET 伺服器網路卡系列 Intel® 乙太網路伺服器介面卡 I340-T4 Intel® Gigabit EF 伺服器網路卡系列 Intel® 乙太網路伺服器介面卡 I340-F4 Intel® 乙太網路網路介面卡 X722-DA4 Intel® 乙太網路介面卡 XXV710 Intel® 乙太網路網路介面卡 XXV710-DA1 Intel® Gigabit ET 雙埠伺服器介面卡 Intel® 乙太網路網路介面卡 X722-DA2 Intel® 乙太網路伺服器介面卡 I350-F2 Intel® 乙太網路聚合式網路介面卡 XL710 Intel® 乙太網路伺服器介面卡 I350 系列

停產產品

免責聲明

這個頁面的內容綜合了英文原始內容的人工翻譯譯文與機器翻譯譯文。本內容是基於一般資訊目的,方便您參考而提供,不應視同完整或準確的內容。如果這個頁面的英文版與譯文之間發生任何牴觸,將受英文版規範及管轄。 查看這個頁面的英文版。